2017年10月6日星期五

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的管理权 有必要交给董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吗?



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的管理权


有必要交给董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吗?


两年前叶邹领导的华校董事联合会(董总)被内部别有居心的人士采用暴力夺权得逞之后,叶新田博士及邹寿汉先生被逼离开董总行政中心,便专心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及新纪元的事务。集中精神争取新纪元学院成为大学学府,新纪元学院的主导教学媒介语是华文,在马来西亚单元文化教育政策的干扰下,这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,70年代独大被强权腰斩是前车之鉴,为配合朝令夕改的国阵政府教育政策,在高教部的指示下,需先注册一间私人有限公司(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),几经重重挫折,幸得真正爱护华教民众的热心支持,终于20161229曰成功争取到髙教部正式批准新纪元学院升格为新纪元大学学院。 实现华社梦寐以求的愿望,可谓夙愿得尝,美梦成真,是华社追求建立完整华教体系的一项大突破,可喜可贺,叶邹两位的努力奔波争取,功不可没。 
回望在争取过程中,不断有来自夺权人士的指责与抹黑,指叶
邹兩人把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〉有限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他们私人名下的公司, 私有化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,如今事实证明这种抹黑及破坏是毫无根据的,乃存有偏见与恶意,且极具誹謗性的言論。

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和

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的关系

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一批个人会员,董总、教总及独大三大机构,其理事总共有31名,主席为叶新田’义务秘书是邹寿汉,公司理事是每四年由股东大会,按公司章程第21条选出。
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 (前身是新纪元学院)的成立,是遵循教育部的指示, 是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的子公司。子公司的运作,是由母公司做决定,包括理事人员都由母公司决定和委任。母公司的股东和理事不拥有股份,只有投票权。自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创立之后,新纪元学院就纳入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而成为一体。所以,指叶邹两位把华教机构的资金转入其私人公司的户头,及私有化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,是彻头彻尾的谎言。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有限公司》既然是一间有限公司,其运作必须根据公司法令,及公司章程条例。其股东如有任何不满,都可通过法律的程序诉诸法庭。
想不到还有一些华社团体,竟粉墨登场,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
有限公司,及新纪元大学学院的理事们“兴师问罪”,还发文稿,呼吁华人社团群起施压,要求把新纪元大学学院的主权交给新的董总、教总与独大有限公司,以防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〉有限公司変质,未能腹行创校时所定下的教育理念。我要问的是,言者,又如何能确信华社委托的董总、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的领导层不会变质,不会与主张单元文化政策的执政者妥协,从而乖离了先贤创办华文教育的理念。
这团队人要知道,华人社团若非有关公司的股东,实在没有权力干涉公司的运作,没有权力说三道四,更没有资格起诉公司的事务和运作,如再不明白自己的权限,不妨请教各自社团的法律顾问。
根据可靠消息,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股东,董总、教总年前已申诉上高等法院,不满有关公司的运作、修改公司章程条例等等,要争取公司的主导权,结果,败诉。嗣后上诉到联邦上诉庭,照样无功而返。如今在申请准令要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,有待联邦法院的批准,这些华团更不应该制造舆论指董教总教育中心(非营利)有限公司的管理权,应归董总、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所有,案情还在联邦法院进行审讯中,因此類似言论举动将会构成藐视法庭之嫌。
个人认为董教总教育中心,在叶邹的领导下,成功争取到高教部正式批准新纪元学院格升为大学学院,实现了马来西亚拥有完整的华文教育体系, 证明他们有能力办学,有诚心维护华教,也做出成绩。华社应该祝福他们,协助他们发展成为一支发扬华文教育的中流砥柱,不该籍以防不测的错觉为借口,再上演夺权的把戏。让推行单元文教者再跨前一大步,笑翻天。 
反观改革派把持的董总,夺权两年多,对华教的困境能带来什么改变? 唯一看到的改变,就是让60间官方承认的独中以外的关丹华文中学参加统考。关中是否名正言顺的华文独中,而此举是否违法,还有待髙庭的判决。改革派反对前董总发动百万群众签名反对《教育大蓝图》中对华教不利的条文以确保华小不变质,新董总是否能告诉华社如何应对这些将使华校变质的条文。华社最期盼的承认独中统考文凭的课题,还是依然故我,不被承认。华教的处境越来越严峻,60多年来所累积的难题,未获得解决,如今又出现大马高级学校文凭考试(STPM)及(SPM)报考华文的学生人数两年来锐减:新的不利华教的政令接踵而来。如并合微型华校——以设复级班解决师资短缺,此举增加华小教师的负担;到处找机会以家教协会, 取代华教保姆的校董会。蓳总委实任重道远,改革派如要应对这些课题,已是沉重负担;为何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争夺叶邹二老活动的领域?他们已把新纪元大学办起来了,没犯错,没吃掉华教的资产,财务健康,为何又要把他们挤出去,赶尽杀绝,这样对华文教育的发展只是有害无益。

个人认为,华社出现两个维护华教的团队,华社期盼看到的是,基于维护华教的共同目标,这两个团队能发挥彼此监督的功能,做好本份的工作,让华社见证谁做得好。
这才是华社,华教之万幸也。

张守江 律师

29.9.2017